今天在一大学同学的QQ签名上看到这样一句话:学会忘记是生活的技术,学会微笑是生活的技术。
对照自己,我偏偏是一个恋旧的人,不喜欢忘记,也不肯忘记。这么看来,我不懂生活的技术。我又偏偏是一个容易流泪的人,由此看来我又不懂生活的艺术。生活的技术和艺术我都不懂,是不是很对不起“生活”呢?活着还有意思吗?看着这句话,不禁苦笑。
今天Jack跟我说他觉得前途迷茫,又觉得活着很没意思,不如死了。换做以前,我听他说这样的话,也许会很失望,会很伤心,因为我的存在也不能让他觉得活着有意思,我多失败啊?可今天我却笑了,说:我也觉得活着没意思。其实说是活着没意思,其实是活得太累,而且没有奔头。
有多少人觉得活着有意思呢?恐怕大多数的人只是没有勇气去死吧,所以只能抱着“好死不如赖活着”的想法,被时光push着,得过且过,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大限。
自从生了宝宝,感觉时间过得飞快,自己衰老的也飞快。想想自己刚过了28岁生日,我的青春马上就结束了,可我却还一事无成。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即将逝去,好可怕啊。其实死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“想到自己会死”。一切害怕的根源是“心”。所以才有了“只要心态年轻,人就会年轻”这样的说法。
有些技术是我永远学不会的,有些艺术是我永远做不到的。索性就这样吧,生活本身就没有固定的模式不是吗?Just let it be!
ZY结婚那天,Jack去参加婚礼,晚上回来,把头车上扎的鲜花捧回来了。说是:回来晚了,不得表示一下啊?他倒是挺会“借花献佛”。我不太喜欢粉色的玫瑰,新不新旧不旧的颜色,就跟有些人一样,给人不透亮,轻浮的感觉。虽然不太喜欢玫瑰花,但是相比之下,还是喜欢红玫瑰那种的干净利落的颜色,感觉很稳重。两天后,那些花开始干枯看,即将死去的“干花”,反而比鲜花更美丽。也许人生是如此吧!拍了照片留作纪念,我给它起名叫:生命消失中的美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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